外国人在美国出售房地产,需要预缴所得税!
2025.09.26 👁 9 税务交涉
The 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Property Tax Act of 1980(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法),简称FIRPTA,要求外国人出售或转让美国的房地产时,必须预缴所得税。
买方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交Form 8288和Form 8288-A两份表格,预缴税,在产权交易后的20天内,交给国税局。
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表格、付预缴税,买方将有罚款。
预缴税分为三种情况:
1、如果房屋的售价超过1百万美元,不管房屋的实际用途,都要预缴交易金额的15%。如果无法预缴足够的税款,则买卖双方可以向美国国税局申请预缴税减免。
2、如果房屋的售价介于3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之间,房地产购买目的用于自住(需提供证明),则预缴税率为10%。如果不是用于自住,则税率15%。
3、如果房屋的售价等于或低于30万美元,房地产购买目的用于自住(需提供证明),实际购买方是个人,不需要缴纳预缴税。如果购买目的用于自住但购买方不是个人,则税率10%;如果购买用于其他用途,则税率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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